个体户未超核定额个税是否免征?
我是个个体户,税务给核定了一个营业额。我平时的实际营业额都没超过这个核定的数额,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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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概念。个体户,就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主体。核定额是税务机关根据个体户的经营情况等因素核定的一个营业额标准。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对于个体户来说,其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在核定征收中,如果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当个体户的实际经营额、所得额未超过定额时,通常按照定额缴纳税款;如果实际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 不过,目前并没有统一规定个体户未超核定额就可以免个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个体户,可能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到是否免税,要结合当地的税收政策和具体规定来看。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些适合本地的税收优惠措施或者执行细则。所以,建议你向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详细咨询,以确定自己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缴纳的具体金额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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