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的遗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父母最近去世了,给我留下了一些遗产。我现在已婚,不太清楚这些继承的遗产在法律上会不会算作我和我配偶的共同财产。要是算共同财产的话,很多事处理起来就不一样了,所以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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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在婚姻期间,一方通过法定继承或者遗嘱没有明确只归一方的情况下继承了父母的房产、存款等,这些遗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父母在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他们的遗产只归自己子女一方所有,与子女的配偶无关,那么这种情况下,子女继承的遗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父母立下遗嘱写明名下的一套房子由儿子一人继承,那么这套房子就只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没有份额。 所以,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遗嘱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在判断遗产性质时,需要查看是否存在有效的遗嘱以及遗嘱的具体内容。如果涉及遗产纠纷,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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