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夫妻怎么扣除更划算?


在考虑个人所得税夫妻怎么扣除更划算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这些扣除项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纳税金额。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和规定。比如子女教育方面,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这时候就要看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如果一方收入较高,适用的税率也较高,那么由这一方全额扣除可能更划算,因为可以在高税率的基础上多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更多的税款。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根据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同样,如果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较大,让高收入一方扣除能更有效降低整体税负。 而大病医疗支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这种情况下,要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和夫妻双方的收入、扣除情况等来综合判断由谁扣除更合适。 赡养老人方面,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如果是夫妻双方各自赡养自己的父母,那么各自按规定扣除即可,不存在夫妻间扣除选择的问题。总体而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适用税率以及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规定,综合计算和比较不同扣除方式下的应纳税额,从而选择最划算的扣除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