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除房贷夫妻该如何分配?


在了解个税扣除房贷夫妻怎么分配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概念。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推出的一项政策,就是纳税人如果有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相关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里所说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对于夫妻双方的分配问题,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就是每月1000元都由一方来扣;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每人每月扣500元。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而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首套住房,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同样,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在选择扣除方式时,可以综合考虑双方的收入情况。如果一方收入较高,适用的税率也较高,那么由这一方全额扣除可能更划算,因为扣除后少缴纳的税款相对更多;如果双方收入都差不多,也可以选择各自按50%扣除。总之,要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来合理分配,以达到最大程度享受税收优惠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