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房贷夫妻该怎么扣?
我和爱人有套共同的房贷,听说有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能减税。但我们不太清楚该怎么操作扣除,是一方全额扣,还是双方都能扣一部分?具体扣除比例和方式是怎样的?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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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中的房贷利息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出台的一项政策。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人在偿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时,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从而减少应缴纳的税款。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里所说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对于夫妻双方的扣除方式,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举个例子,如果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首套住房,那么他们可以约定由丈夫或者妻子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各自购买了首套住房,婚后他们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全额扣除每月1000元,或者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每月500元进行扣除。总之,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扣除方式,但要注意一旦选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就不能再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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