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房贷必须是本人吗?
我买了套房子,申请了房贷。听说有房贷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能少交点税。但我的情况有点特殊,想问问享受这个扣除政策,房贷必须是本人的吗?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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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房贷并不一定必须是本人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概念。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里明确指出,不仅本人的房贷可以扣除,配偶的房贷也可以扣除。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无论是谁的房贷,只要是为了购买中国境内的首套住房,都可以享受这个政策。
此外,第十五条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这进一步说明,房贷专项附加扣除的主体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配偶,并且在夫妻之间有多种扣除方式可 供选择。
综上所述,专项附加扣除房贷不一定必须是本人的,配偶的房贷也可能符合扣除条件。具体的扣除方式和条件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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