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房贷的扣除比例是怎样的?
我买了房,想了解下在申报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时,房贷的扣除比例是多少。不知道是能全额扣除,还是夫妻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摊扣除,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呢?希望懂的人帮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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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中的房贷扣除,主要涉及到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这一概念。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这里所说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关于扣除比例,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也就是说,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首套住房,要么选择由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要么选择双方各按每月500元扣除。如果是婚前双方分别购买首套住房,婚后既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房由购买方全额扣除,也可以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50%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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