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扣除比例夫妻双方都可以选择吗?
我和我爱人一起买了套房子,现在在还房贷。听说有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想问问在填写扣除比例的时候,是不是夫妻双方都能自己选扣除比例啊?不太清楚这方面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下。
展开


在个人所得税的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关于扣除比例夫妻双方是否都可以选择,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下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概念。这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对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进行税前扣除的一项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而对于扣除方式,第十五条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也就是说,在夫妻双方都符合扣除条件的情况下,扣除比例不能双方都随意选择。要么选择由夫妻中的一方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100%扣除;要么在婚前夫妻双方分别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所以,总体而言,夫妻双方不能同时随意选择各自的扣除比例,要按照规定的方式来确定扣除人及扣除比例。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