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夫妻双方都能填报吗?
我和爱人有个孩子,现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里的子女教育这一项,不太清楚我和爱人是不是都可以填报呢?要是都能填,对扣除金额有啥影响不?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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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面,夫妻双方并非都可以同时全额填报。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子女教育扣除。它指的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第六条规定,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每月1000元都由一方申报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也就是夫妻双方每人每月扣除500元。但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以,夫妻双方在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不是都可以全额填报,而是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方全额扣除或者双方按比例分摊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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