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子女教育夫妻双方是否都可以填写?
我和爱人有一个孩子,现在在办理个税专项扣除子女教育这一项。我不太清楚这个扣除夫妻双方是不是都能填写,是只能一方填,还是两人都能填呢?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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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扣除项目。对于夫妻双方是否都可以填写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答案是可以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双方分别扣除,但不能重复扣除全部额度。 这里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收入和纳税情况,合理选择扣除方式。如果一方收入较高,适用税率也较高,那么可以选择由这一方按100%扣除;如果双方收入较为均衡,也可以选择各自按50%扣除。这样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享受税收优惠,减轻家庭的税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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