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我父母那边可能会留一笔遗产给我。我有点担心这笔遗产会不会变成我和我配偶的共同财产。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呢?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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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一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到了遗产,这笔遗产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在一定程度上是共同管理和使用的,继承所得也属于家庭财产增加的一部分。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其遗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即使继承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遗产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尊重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意愿,明确了财产的归属。 所以,判断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看是否有遗嘱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未明确的,一般属于共同财产;有明确遗嘱指定的,则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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