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所得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家有套房子是通过继承得来的,现在涉及到财产划分问题,不太清楚这种继承所得的房子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想具体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不同情况下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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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所得的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继承所取得的房产,通常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夫妻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般都视为共同财产。例如,夫妻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明确房产的归属,那么该方继承的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存在特殊情况使得继承所得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就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比如,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写明,某套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单独继承,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只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同样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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