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驾车上高速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偿?


在探讨实习期驾车上高速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几个关键方面来分析。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实习期的概念。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关于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要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约定,双方都要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有些保险合同可能会将实习期单独上高速作为免责条款。这里的免责条款,通俗来讲就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这样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还需要进一步依据法律来判断。《保险法》规定,对于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义务,即使合同里有实习期单独上高速免责的条款,这个条款也是无效的,保险公司依然要进行赔偿。 从司法实践来看,各地法院对于实习期驾车上高速出事故保险赔偿的判决并不完全一致。有些法院认为,实习期上高速虽然违反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但这并不直接等同于增加了保险事故的风险,而且保险公司未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话,应当赔偿。也有法院基于保险合同约定,且保险公司能证明已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支持保险公司的免责主张。 所以,如果在实习期驾车上高速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以实习期单独上高速为由拒赔,车主可以查看保险合同,确认保险公司是否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要是保险公司没有做到,车主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