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打的欠条算数吗
我和另一半正在考虑离婚,突然想起之前对方给我打了张欠条。我就想知道,这离婚前打的欠条到底有没有效啊?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这种欠条在我们离婚的时候,能不能起到作用,会不会被认可。
展开


离婚前打的欠条通常是算数的,但需要具备一定条件。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打欠条的双方得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正常人,比如精神正常、达到法定年龄等;(二)意思表示真实,就是打欠条是双方真心实意的,不是被强迫、欺骗的;(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欠条内容不能违法,也不能违背基本道德伦理。 对于夫妻间的借款情况,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 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二条 ,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不过,如果夫妻间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销,那么在离婚时,这笔借款可能不被认定为普通的借贷关系。比如借钱是为了给家里买生活用品、支付孩子学费等家庭共同支出,就不能单纯按欠条来要求还款。 另外,出具借条一方如果主张借款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情况,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要是拿不出证据,可能会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公序良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指的是社会正常运转的一般秩序和基本的道德准则。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