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参与朋友的跑分车队,这种情况犯罪吗?


没有参与朋友的跑分车队是否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完全不知情,即对朋友的跑分行为以及该行为可能涉及的违法犯罪性质毫无所知,也没有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那么一般不构成犯罪。因为犯罪的认定通常需要有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如果明知朋友的跑分行为可能涉及洗钱等犯罪活动,即便没有直接参与跑分操作,但为其提供了帮助,比如提供账号、协助转账等,可能会被认定为洗钱罪的共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帐户等行为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只是根据常识推断“跑分”行为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目的,且最终该行为确实被用作犯罪工具,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定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推广,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在案发前不知道相关事实,也未直接参与上游犯罪,但案发后知道款项是犯罪所得,还提供“跑分”服务,则可能被认定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通过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其他方式来掩盖、隐瞒他人的犯罪所得及其增值收益,将受到法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给予管制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涉及的资金流动金额在十万美元以下)。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例如涉及到超过十万美元的资金流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次数达到十次及以上,或三次及以上且总价值达到五万美元以上),就需要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处和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