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仲裁要如何主张赔偿?


工伤仲裁主张赔偿,需要按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首先,要完成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认定是确定你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法定程序,一般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伤残等级鉴定则是确定工伤对你身体造成的损害程度,这关系到后续赔偿金额的计算。 其次,明确赔偿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具体而言,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一定标准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等。 然后,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结论书、伤残等级鉴定报告、医疗费用收据、收入证明等。这些证据是支持你赔偿主张的关键,比如医疗费用收据能证明你因工伤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收入证明可以帮助确定你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等。 接着,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一般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申请时要注意仲裁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要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申请,并根据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最后,等待仲裁委员会审理和裁决。仲裁委员会将会依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争议事项进行公正合理的裁决。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劳动监察以及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这为工伤职工通过仲裁途径维权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