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不承认算逃逸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当时有点慌。后来对方找上门,我因为害怕就没承认。现在担心这种不承认的行为会不会被认定为逃逸啊,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到底算不算逃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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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撞人后不承认是否算逃逸,需要先明确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或者有其他逃避责任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对‘交通肇事逃逸’作出了详细解释,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如果撞人后不承认,要分情况来看。要是撞人者在撞人后,为了逃避赔偿责任、逃避交警的调查处理等法律责任,故意不承认自己撞人这一事实,那么这种不承认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逸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本质上,其目的是逃避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符合逃逸行为中逃避法律追究这一核心要素。 然而,如果撞人者确实是因为对事故发生不知情,并非主观上故意逃避责任而不承认,那么通常不会被认定为逃逸。例如,车辆发生轻微碰撞,撞人者由于车辆隔音较好等原因没有察觉到碰撞,之后被对方告知才知晓情况,这种情况下就不属于逃逸。 所以,撞人后不承认是否算逃逸,关键在于撞人者不承认的主观意图是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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