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的时候没约定垫钱,后来垫了钱对方不给,这种情况算诈骗吗?
我前段时间和别人签了个合作合同,当时合同里完全没提垫钱的事儿。后来合作过程中我自己垫了钱,结果现在对方不认这个事儿,钱也不给我。我心里很郁闷,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对方算不算诈骗呀,就想来问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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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一般不算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这个案例中,只是合同中未约定垫钱事宜,后来一方垫钱后另一方不还钱,这更多属于民事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垫钱后另一方拒绝归还,垫钱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要求对方归还垫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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