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不要小孩是否犯法?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但是我和另一半都不太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不要小孩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是明确违法,还是有一定条件限制?会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希望能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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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不要小孩这种情况,一般来说不能简单判定为犯法。首先,要明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就消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而且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小孩,在协议离婚时,这种情况是不被允许办理离婚手续的。若通过诉讼离婚,法院通常会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直接抚养孩子 。如果离婚后,一方不直接抚养孩子,那么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要是父母明确存在抚养义务,却故意逃避或拒绝履行,且情节十分严重,那就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相关规定,此类罪犯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是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需要成年人的照顾和抚养,父母不能随意放弃这个责任。 在处理离婚时孩子抚养问题上,法律始终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所以夫妻双方即便要离婚,也得妥善安排好孩子的抚养问题,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相关概念: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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