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老公不给生活费是不是犯法呢?
我和老公结婚后,他一直不愿意给我 生活费,我现在手头比较紧,生活有些困难。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他这样做到底合不合法?我又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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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老公不给生活费在某些情况下是犯法的,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夫妻间的法定义务来讲,夫妻在婚姻关系中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应该在生活上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当一方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失业、生病、照顾家庭等导致生活困难时,另一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帮助,包括给予生活费或者购买生活必需品等。
其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所以,即使一方没有直接的经济收入,也有权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获取维持生活所需的费用。
再者,具体到何种情况算违法,如果妻子没有劳动能力或者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丈夫不给生活费,这是违法的;或者丈夫不给生活费导致妻子生活陷入严重困难,这种情况也可认定为违法。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妻子可以先尝试与丈夫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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