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4周岁故意伤人是否犯法?
最近遇到一个案例,一个未满14周岁的孩子故意伤人了,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是不是不用承担任何后果,具体会有怎样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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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周岁故意伤人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分析。 一般情况下,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伤人行为时,通常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有一定的年龄要求,凡年满十六周岁者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十四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特定严重犯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他们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中致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进行追诉,那么他们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例如,一个13岁的孩子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导致他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同时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后,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虽然一般情况下未满14周岁故意伤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其行为没有法律后果。其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被害人因伤害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同时,相关部门也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政府收容教养。法律依据主要是《刑法》第十七条以及第二百三十四条。《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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