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车二次抵押给高利贷公司后被卖了,再开回来这种行为犯法吗?
我有一辆分期车,之前二次抵押给了高利贷公司,后来车被他们卖出去了。我现在很纠结,我觉得车本来是我的,想开回来,但又怕这样做会触犯法律。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把车开回来到底合不合法,以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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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车二次抵押给高利贷公司后被卖了,再开回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属于非法占用,应当立即归还。 首先,抵押合同是作为债务保证而设立的。在这种情况下,车辆的所有权虽然在车主,但在抵押期间,车辆的占有、使用等权利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即使车被高利贷公司卖了,新的购买者在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的情况下,取得了车辆的合法占有权。此时车主擅自将车开回,就侵犯了购买者的合法权益,构成非法占有。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权的取得和变动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在车辆已经被合法转卖的情况下,车主不能通过私自开回的方式来恢复对车辆的占有。如果车主认为高利贷公司的抵押或转卖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合理之处,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抵押合同无效或者要求高利贷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等,而不是采取私自开回车辆这种不合法的行为。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高利贷本身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车主可以采取违法手段来解决问题。合法的权益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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