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赁形式购买的车辆再次抵押是否属于诈骗?
最近碰到一件事儿,有人把以租赁形式买的车又拿去抵押了,不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怎么定性。想了解下这种行为到底算不算诈骗,要是算的话,相关法律依据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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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赁形式购买的车辆再次抵押通常属于诈骗行为。 首先,要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在租赁关系中,租车人仅仅获得了车辆的使用权,而车辆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出租方。这意味着租车人没有对该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更没有权利对财产行使抵押权。 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来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当租车人将租赁的车辆进行抵押时,其向抵押权人隐瞒了自己并非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使抵押权人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基于这种错误认识与租车人进行了抵押相关的交易,这符合诈骗罪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及“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的特征。 例如,甲以租赁形式购买了一辆车,在租赁期间,甲将车抵押给乙,谎称自己是车辆的所有权人,乙基于甲的谎言而接受了抵押,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就涉嫌诈骗。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虽然没有专门针对此情况的单一法条,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是否构成诈骗罪以及如何量刑,还需要根据实际案件中涉及的金额、情节等因素,由司法机关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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