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有没有必要主动联系警察?
我因为一些事被取保候审了,心里一直犯嘀咕,不知道取保候审后需不需要主动去联系警察。不联系吧,怕错过什么重要的事;联系吧,又怕给自己找麻烦。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有没有必要主动联系警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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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从法律规定来讲,并没有强制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主动联系警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但并未提及要主动联系警察。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主动联系警察可能存在一定好处。比如,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掌握了与案件相关的新线索、新证据,主动联系警察并提供这些信息,有助于案件的侦查和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被视为有积极配合的态度。另外,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遇到一些与案件相关的疑问,主动联系警察咨询,也可以避免因自己的误解而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 然而,也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主动联系。如果没有重要的事情或者线索,频繁主动联系警察可能会影响正常的办案工作。所以,是否主动联系警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确实有与案件相关的重要事情,主动联系是合适的;如果没有,遵循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等待警察的传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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