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要抚养费合适吗?
我和另一半还没离婚,但对方一直不管孩子的生活开销,孩子的学费、日常花费都由我一人承担。我想让对方给抚养费,可又不确定在没离婚的情况下这么做合不合适,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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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是合适且具有法律依据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会因为夫妻婚姻关系的存续状态而改变。也就是说,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有责任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离婚,但一方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比如不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学费、医疗费等费用,另一方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因为孩子的权益需要得到保障,不能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问题而受到影响。这也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确保他们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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