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间喝多了开房算强奸吗


朋友间喝多了开房这种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强奸,也有可能不构成强奸,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强奸罪。强奸罪指的是违背妇女的意志,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这里所说的“其他手段”,就是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能让被害妇女不知反抗、无法反抗的手段。 如果在开房后发生性关系时,一方处于醉酒状态,意识不清,没有自主表达同意发生性关系的能力,并且另一方明知对方这种状态,仍然与其发生性关系,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违背了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比如,女方已经醉到不省人事,完全没有意识,男方与其发生性关系,这种情况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强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要是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存在一些严重情形,像情节恶劣、多人受害、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二人以上轮奸、奸淫不满十周岁幼女或造成幼女伤害、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不过,如果虽然两人都喝多了,但女方在发生性关系时意识相对清醒,有主动的行为表现,并且事后也没有提出异议等,那么就不太容易认定为强奸。比如,两人虽然醉酒,但还能正常交流沟通,女方对发生性关系也有一定的积极回应,这种情况下就难以认定是违背女方意志。 在判断时,司法机关会综合各种证据来认定,像当事人陈述、监控录像、现场情况、双方事后的反应等等。总之,是否构成强奸不是简单看是不是朋友、有没有喝酒,而是看是否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强奸罪: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 其他手段:暴力、胁迫以外使被害妇女不知反抗、无法反抗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