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半推半就发生性行为,属于强奸吗


醉酒后半推半就发生性行为是否属于强奸,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强奸罪。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这里的“暴力手段”,就是通过对妇女实施殴打、捆绑等强制行为,让妇女没办法反抗,进而与其发生性关系;“胁迫手段”呢,就是用威胁、恐吓等方式,让妇女心里害怕不敢反抗,然后发生性关系;“其他手段”是指除了暴力、胁迫之外,让妇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手段,比如利用妇女患病、熟睡,或者把妇女灌醉、麻醉后进行奸淫等情况。 在醉酒后半推半就发生性行为的情况中,如果女性因为醉酒,达到了意识迷糊,性防卫能力很弱,接近于不知反抗的程度,或者虽然意识清醒但身体无力抵抗、言语也无法清晰有力表达拒绝,这种情况下男性与其发生性关系,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强奸的。不过,不能仅仅依据女性醉酒这一点就判定,还要全面综合多方面因素。 比如要考察双方平常的关系程度,如果平时就是亲密的恋人,和完全陌生的人相比,情况就会不同;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也很重要,比如是在私密无人的地方还是相对公开的场所;事后女性的态度反应,是很快报警还是过了很久才有所表示;以及女性平常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等。这些因素都要综合起来判断女性当时到底是不是自愿发生性行为的。 总之,法律在认定这类事情时会非常谨慎,要全面考虑各种情况,确保公平公正地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 相关概念: 强奸罪: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暴力手段:通过对妇女实施殴打、捆绑等强制行为,使妇女不能反抗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方式。 胁迫手段:用威胁、恐吓等方式,使妇女产生恐惧心理不敢反抗,进而发生性关系的手段。 其他手段:除暴力、胁迫之外,使妇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