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保险没全赔合理吗
我出了交通事故,导致有人受伤,我 买了保险,可保险公司没有全赔。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想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合理,是普遍现象还是我的个例,也想了解为什么会不全赔,有没有相关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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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保险没全赔有可能是合理的。首先,保险都有赔偿额度限制,以交强险为例,在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最高赔偿限额为12.2万元;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最高赔偿限额为1.21万元 。当赔偿金额超出这些限额,保险公司自然不会全赔。
其次,对于赔偿范围也有规定。保险公司仅在《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范围内进行赔偿。比如非本次事故外伤的治疗费用,以及超过国家社会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用药和治疗费用,保险公司通常不赔。
另外,一些合理合法但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费用,如鉴定费、诉讼费等,也需要由肇事司机负担;还有不合法不合理的支出,像受害人要求赔偿的不合理住宿费等,由受害人自己承担。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付金额。所以,保险公司不全赔在符合上述情况时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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