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十年没装修,物业费照常交合理吗?
我有套房子买了十年一直没装修,没住人也没享受物业的啥服务。但物业一直让我交物业费,说不管住不住都得交。我就纳闷了,我都没怎么用到物业的服务,凭啥要和那些正常居住的人交一样的钱啊,这到底合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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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子十年没装修是否仍需照常缴纳物业费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两方面来分析。 首先,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一旦业主购买了房屋,就意味着认可了相关的物业服务合同,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从物业服务的性质来看,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和设施,比如小区的安保、绿化养护、公共卫生清洁等。即便业主的房子没有装修入住,物业公司依然在为小区提供这些服务,维护着小区的整体环境和秩序,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所以,业主不能以自己未实际享受某些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不过,在一些地方,可能会有相关政策对未入住房屋的物业费缴纳比例作出规定。例如,有的地方规定业主未入住的房屋,物业费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一般在70% - 90%左右。所以,你可以查询当地的物业管理相关政策,看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比如小区卫生状况差、安保措施不到位等,那么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改进服务;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或者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服务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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