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事后女朋友告强奸有用吗?
我和女朋友分手后,她突然告我强奸,可我们当时是自愿发生关系的,我现在特别迷茫和无助。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她的控告是否能成立,具体是怎么判定的呢?
展开


男女朋友事后女朋友告强奸是否有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强奸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从法律概念来讲,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里的“违背妇女意志”是关键,也就是说,如果在发生性关系时,女方是明确表示不愿意,而男方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行与之发生关系,那么就构成强奸罪。例如,男方使用刀具威胁女方,如果不从就伤害女方,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性关系就属于强奸。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在发生性关系时不满十四周岁,无论她当时是否自愿,男方的行为都构成强奸罪。 如果男女双方在发生性关系时是自愿的,事后女方因为感情纠纷等原因告男方强奸,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构成强奸罪的。比如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基于彼此的感情和意愿发生了性关系,后来因为一些矛盾分手,女方出于报复心理告男方强奸,在没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暴力、胁迫等违背女方意志行为的情况下,男方不构成强奸罪。但如果女方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男方,意图使男方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女方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 另外,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还需要看是否有相关证据支持。比如是否有现场的物证,如打斗痕迹、伤痕等;是否有证人证言,比如是否有其他人看到男方对女方使用暴力等。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强奸行为,那么女方的控告也很难成立。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