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5年后起诉对方出轨是否有用?


在法律层面,离婚5年后起诉对方出轨是否有用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出轨行为如果符合上述“与他人同居”等情形,无过错方是可以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的。然而,关于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但实践中,离婚已经5年,大概率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合理时间范围。从诉讼时效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从发现对方出轨到起诉时已经超过三年,对方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一旦法院认定超过诉讼时效,原告将可能丧失胜诉权。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在这5年期间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形,那么诉讼时效可能会重新计算或者暂停计算。比如,曾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对方承诺履行义务等情况。综上所述,离婚5年后起诉对方出轨,在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方面大概率比较困难,但如果有新的证据和合理的诉求,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是否有起诉的必要和胜诉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