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有没有必要领取?
我刚失业了,现在有人说失业金能领就领,也有人说领了失业金会有不好的影响,我很纠结。我想了解一下领取失业金到底有哪些利弊,从法律层面看,有没有必要去申请领取失业金呢?
展开


失业金,全称为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去工作收入期间的基本生活。 从法律依据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也就是说,只要你满足这些条件,就有权利去申请领取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是有诸多好处的。首先,最直接的就是经济上的支持。在失业期间,没有了工资收入,生活开销却不会停止,失业金可以帮助你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支付房租、水电费、购买食物等日常必要开支。其次,领取失业金期间,国家会为你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这就保证了你在失业期间依然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用担心生病就医没有保障。 有人担心领取失业金会有负面影响,其实这种担忧很多是没有必要的。比如有人认为领了失业金会影响以后的养老金待遇,实际上并没有直接关联。养老金待遇主要与你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有关,和是否领取失业金没有关系。还有人担心领失业金会在档案里留下不好的记录,影响再就业,这也是没有依据的,领取失业金是你合法享有的权益,不会对再就业产生不良影响。 所以,如果你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从保障自身权益和基本生活的角度来看,是有必要去申请领取的。它可以在你失业的这段困难时期,为你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和医疗保障,帮助你顺利度过难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