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是归生产队所有吗?
我家这边土地要被征收了,大家都在讨论征地补偿款的归属问题。有人说归生产队,有人说归个人。我不太清楚到底是怎样的,想知道征地补偿款到底是不是归生产队所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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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的归属问题不能简单一概而论说归生产队或者不归生产队,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征地补偿款包含的内容。征地补偿款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 对于土地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生产队通常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所以从法律规定来讲,土地补偿费在归属上是归生产队这类集体经济组织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这笔钱就由生产队随意支配。生产队需要按照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召开村民会议等民主议定程序,来决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有可能会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安置补助费是用于安置因征地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则明确归其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说,如果地上的房屋、农作物等是村民个人所有的,那么相应的补偿款就归村民个人。例如,村民在土地上种植的庄稼,庄稼被征收时给予的青苗补偿费就归种植该庄稼的村民。 所以,征地补偿款中土地补偿费一般归生产队这类集体经济组织,但后续会有分配等操作;安置补助费根据安置情况确定归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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