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只能针对动产吗?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欠我钱,他没有动产可给我留置,但有不动产。我就想问问,留置权是不是只能针对动产呀?要是他没有动产,我就没办法行使留置权了吗?想搞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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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客体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关于留置权的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留置权的客体一般为动产。 这是因为动产具有可移动性,便于债权人占有和处置。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能够较为方便地对留置的动产进行折价、拍卖或者变卖,以实现自己的债权。而且动产的价值相对容易确定和评估,也便于在市场上流通变现。 不过,在建设工程领域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里虽然没有明确使用“留置权”的表述,但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优先受偿权,实际上具有类似留置权的性质,其客体是不动产(建设工程)。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留置权的客体是动产,但在建设工程领域存在针对不动产的类似留置权的优先受偿权。所以不能绝对地说留置权只能是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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