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是否属于营业税?
我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不太清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营业税之间的关系。缴纳税款的时候,不知道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算不算在营业税里。想了解一下,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到底属不属于营业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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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营业税这两个概念。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它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加强水利建设,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调配能力,其征收目的是为水利事业筹集资金。而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是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并不属于营业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其独立的征收管理办法和用途,它是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按照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一定比例来征收的。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业税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也从侧面说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营业税是不同性质的费用和税种。目前,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依据各地不同,通常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来规定其征收范围、标准和方式等。所以,从本质和法律规定上看,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营业税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存在所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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