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切片活检大出血是否算医疗事故?


要判断肺切片活检大出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的判定标准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意味着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几个关键条件,一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二是主观上有过失,三是这种过失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 对于肺切片活检大出血的情况,如果医院和医生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循了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没有违反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并且在术前对可能出现的大出血风险进行了告知,而大出血是由于患者自身身体的特殊情况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的,那么这种情况可能就不构成医疗事故。例如,患者本身存在一些潜在的、难以提前发现的凝血功能障碍问题,从而引发了活检时的大出血。 然而,如果医院和医生在操作中存在过错,比如医生技术不熟练,操作不当,或者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术前检查和评估,导致了大出血的发生,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比如,医生在活检过程中粗暴操作损伤了重要血管,或者术前明明发现患者有凝血指标异常却没有进一步处理就进行活检。 如果患者怀疑是医疗事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专家组会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