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最近和伴侣打算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可对于需不需要去公证这件事很纠结。不知道不公证的话协议有没有效,公证了又有啥好处。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婚内财产协议到底需不需要公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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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不是必须要公证的。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简单来说,只要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管这份书面协议有没有经过公证,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这就表明,婚内财产协议的生效不以公证为要件。 不过,经过公证的婚内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会更高一些。公证机构在进行公证时,会对协议内容等进行审查,尽量排除协议无效的一些情形,所以经过公证的协议往往更具公信力。特别是当协议涉及房产归属时,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在未公证的情况下,赠与人(将个人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一方)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即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如果涉及房产的这部分协议进行了公证,即使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予方也无法任意撤销该协议了 。 相关概念: 夫妻约定财产制:就是夫妻之间可以通过协商,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像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些情况。 任意撤销权:在某些特定的赠与情形中,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取消赠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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