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是否为政府机构?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相关问题,想做鉴定,但不清楚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性质。我想知道它是不是政府机构,这关系到鉴定结 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所以很想弄明白这个问题。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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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并非政府机构。在我国,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是医学会。医学会是一个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它由医学科学工作人员、医疗技术人员等中国公民自愿组成。
从其性质来看,它和政府机构有着明显区别。政府机构是国家依法设立、享有行政权力、担负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而医学会主要是在医学专业领域开展学术活动、技术鉴定等工作。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这样的规定安排,是为了确保医疗事故鉴定能够由专业的医学人士依据专业知识和技术来进行,从而保证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由于它不是政府机构,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行政权力的干预,让鉴定更加独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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