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一定判五年以上吗?
我听说组织卖淫罪量刑起点是五年以上,可我觉得不同案件情况有差别,不可能所有组织卖淫的都判这么重吧。我想了解下,是不是组织卖淫就一定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刑罚,有没有可能判得轻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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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并不一定判处五年以上刑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这里的“多人”,一般是指三人以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可能不会判处五年以上。例如犯罪情节较轻,行为人虽然实施了组织卖淫行为,但组织的人数较少、组织时间较短、社会危害性不大等。还有,如果是犯罪未遂、从犯、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也可能会在五年以下量刑。比如,某人在组织卖淫活动中处于辅助地位,起到的作用较小,被认定为从犯,就有可能获得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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