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转让后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我把自己承租的门市转让出去了,现在担心原租赁合同会不会就失效了。因为涉及到后续租金、使用权限等一系列问题,所以想明确知道这种情况下原租赁合同到底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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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转让后,原租赁合同通常仍然是有效的,不过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里面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即“买卖不破租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门市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比如出租方把门市卖给了其他人,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依然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按照原合同的约定使用租赁的门市。 例如,甲把门市租给乙,在租赁期间,甲把这个门市卖给了丙,那么乙和甲签订的原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乙可以继续使用该门市直到租赁期限届满。 其次,如果是承租人将门市转租给他人,在获得出租人的明确许可的情况下,该转租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只是使用人变成了转租后的承租人。但若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的认可且拒绝配合转租事宜,这种转租行为可能会存在法律风险,不过这并不必然导致原租赁合同无效。 总之,一般情况下,门市转让后原租赁合同是有效的,但在具体的实践中,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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