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转让但房东不给转,这种情况下可以不交租金吗?
我租了个店面准备转让出去,合同里写了可以转让,但房东就是不同意。我现在心里挺犯愁的,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用不交租金来应对。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能不能不交租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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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可以转让但房东不给转的情况下,承租人一般不可以不交租金。 首先,从法律关系上来说,租金是基于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而产生的一种债务。承租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是合同的基本要求。即使在转让相关事宜上与房东存在分歧,也不能直接就拒绝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而不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若承租人逾期仍不支付,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在合同转让遭拒的情况下,这并不构成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正当理由。 再者,如果承租人因为房东不同意转让而擅自不交租金,可能会面临一系列不利的法律后果。比如,房东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若承租人仍然拒绝,房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承租人支付租金,甚至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承租人搬离租赁场地。 如果承租人确实因为房东不同意转让而遭受了损失,比如已经为转让投入了一定的费用等,承租人可以通过与房东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和支付租金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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