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工人工资4万元是否合法?
我是个小老板,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欠了工人4万元工资。我也不想拖欠,但实在没办法。我想知道,这种欠工人工资4万元的情况在法律上合法吗?会不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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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欠工人工资4万元是不合法的行为。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其基本义务。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工资支付是劳动关系中的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所说的“无故拖欠”,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而资金周转困难并不能作为无故拖欠工资的正当理由。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就要支付额外的赔偿金。 如果拖欠工资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无论拖欠工资数额是4万元还是其他金额,只要是无故拖欠,都是不合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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