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职证明该怎么办,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换工作需要离职证明,但之前离职时原单位没给我开。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也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了解一下有哪些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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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离职证明,首先要知道,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要是原单位不出具,劳动者可以先和原单位友好协商沟通,提醒他们有这项法定义务。因为按规定,这是单位应尽的责任。 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让你遭受了损失,比如无法入职新单位等,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离职证明丢失,而原单位不肯补办,在和原单位沟通时,反思下自己在之前工作或离职过程中有无不妥之处,必要时采取补救措施取得单位谅解。若实在无法解决,也可以向新单位说明情况,或自己书面声明,由新单位决定如何处理。 相关概念: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用于证明劳动者已和上一家公司结束劳动关系 。 劳动行政部门:是政府对劳动工作进行管理的部门,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发挥监督、管理等作用,比如常见的劳动监察大队就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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