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拍婚纱照没签合同却让交付定金,这种情况合法吗?
我去预订拍婚纱照,商家没和我签合同,就直接让我交定金。我有点担心这样是否合理,会不会后面有什么问题。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没签合同就收定金这种行为到底合不合法,我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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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订拍婚纱照未签订合同却交付定金的情况下,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看待其合法性以及相关权益问题。 首先,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也就是说,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只要实际交付了定金,定金合同就已经生效。 从商家角度看,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收取定金,这种做法存在一定的不规范之处。因为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没有合同,消费者和商家对于拍摄服务的具体内容、质量标准、价格、违约责任等关键事项可能没有清晰的约定,容易引发纠纷。 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交付了定金后不想继续履行预订,想要退还定金,就需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若商家在未签订合同就收取定金后,拒绝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明确各项服务内容,或者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提供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消费者自身原因不想拍了,在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下,定金可能无法退还。 为了避免纠纷,建议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尽量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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