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电话担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之前在电话里口头答应为朋友的借款做担保,当时也没签什么书面合同。现在朋友还不上钱,债主找到我让我还钱。我想知道就凭电话里的口头承诺,这个担保有效吗?我需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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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担保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电话担保是否有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什么是担保。担保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确保债务履行的保障手段。担保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保证、抵押、质押等。而我们这里所说的电话担保,实际上属于口头形式的担保。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合同订立并不局限于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同样是被认可的。然而,对于担保合同,情况却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这就意味着,保证合同原则上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 从法律实践的角度分析,电话担保作为口头担保,在证明方面存在很大困难。当出现纠纷时,债权人需要证明担保关系的存在。但电话通话往往难以留存直接、有效的证据,比如很难确切证明通话双方的身份、通话内容是否完整准确等。而且,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电话担保的存在及具体内容,那么法院很难认定担保关系成立。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间接证据能够辅助证明电话担保的存在,情况又会有所不同。例如,有第三人在场听到了电话内容,或者电话有录音且录音清晰、能明确体现担保的意思表示等。但即便有这些证据,法院在认定电话担保的效力时也会非常谨慎,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担保的内容是否明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等。 综上所述,电话担保在一般情况下,由于缺乏书面形式,其效力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无论是债权人还是担保人,在涉及担保事宜时,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担保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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