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车撞了第三天还可以去做检查吗?

我被车撞了,当时感觉没什么大碍,就没去检查。但现在第三天了,总感觉身体有些不舒服,担心后续会有问题。所以想知道第三天再去做检查,这个检查结果在法律上是否有效,会不会影响后续的责任认定和赔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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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被车撞了第三天是可以去做检查的。 从法律效力角度来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三个自然日之内,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需要进行检验或鉴定以确定责任方以及原因的话,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事故现场开展完深入调查之后的第三天开始,启动委托流程,寻找具有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执行检验和鉴定工作。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等。 从保险赔偿角度来说,交通事故三天后去看病,保险公司是否承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现实中,确实有一些事故造成的伤害,在当时没感觉,事隔几天后才发现,甚至严重到死亡的,例如事故造成的脾破裂。如果通过鉴定、分析,去看的伤确实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即使三天之后才去看病,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也得承认。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相应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如果第三天感觉身体不适,应当及时去检查,并保留好相关的检查凭证等证据,以便后续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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