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车第三天感觉身体不舒服做了全面检查,保险还能给报吗?

前几天撞车后当时没觉得不舒服,第三天突然身体不适就去做了全面检查,现在担心保险公司会不会以此为由拒绝报销。想了解这种情况保险报销的具体判定标准,以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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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撞车第三天感觉身体不舒服做了全面检查,保险是否能报销,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有些交通事故可能会导致一些当时未察觉到的伤害,这些伤害可能会在几天后才显现出来,甚至严重到危及生命,比如脾脏破裂等情况。只要经过专业的鉴定和分析,确认所看的病确实是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那么即使是在事故发生后三天才去看病,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也是必须要承认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比如交强险,只要在责任限额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医疗费用等损失,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如果赔偿金额不够的话,剩下的部分则按照不同情况来负责赔偿: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那一方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就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摊责任。如果是机动车跟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没有过错的话,由机动车一方来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有过错,要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地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最多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要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撞上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从保险理赔流程来看,以交强险为例,一般包括: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提供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等资料,并到保险公司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而商业险的理赔则依据保险合同而定。同时,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关键是要证明身体不舒服与撞车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并保存好相关的凭证,如诊断证明、检查报告、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便顺利获得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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