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路边捡的东西算盗窃吗

我在路边看到一个没人要的东西,就捡起来拿走了。后来有人说我这算盗窃,我很疑惑,路边捡东西怎么就成盗窃了呢?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路边捡的东西到底算不算盗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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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路边捡的东西通常情况下不算盗窃,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盗窃”的概念。盗窃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面有两个关键要素,一是“非法占有目的”,二是“秘密窃取”。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东西不是自己的,还通过偷偷摸摸的方式把它拿走,据为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罪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是在路边看到一个明显被人遗弃的物品,比如扔在垃圾桶旁边的旧衣物、旧家具等,这种情况下将其捡走,一般不构成盗窃。因为遗弃物意味着原主人已经放弃了对该物品的所有权,此时捡走的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也不存在秘密窃取的情况。 然而,如果物品并非遗弃物,只是暂时无人看管,比如有人将手机遗忘在路边的长椅上,或者将钱包掉落在地上,此时如果捡走该物品且拒不归还,那么性质就可能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如果拾得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返还遗失物,数额较大的话,可能会构成侵占罪,而不是盗窃罪。 所以,判断路边捡的东西是否算盗窃,关键要看物品的性质(是否为遗弃物)以及捡取者的后续行为(是否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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