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着警察打人情节严重吗?


在法律层面,守着警察打人是一种较为恶劣的行为,情节是否严重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从治安管理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守着警察打人,若造成的伤害后果较轻,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通常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而且在警察面前公然违法,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较重,从而面临更严厉的治安处罚。 如果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在警察面前实施暴力伤害行为,这种公然挑战执法权威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在量刑时法院可能会将其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考虑。 此外,守着警察打人还可能对警察执行公务造成干扰。如果这种行为阻碍了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还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