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财产?
我和我爱人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购房款一部分是我们共同出的,一部分是我爱人的父母资助的。现在我们感情出现问题,面临离婚,我想知道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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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所得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而对于婚后买房,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通常情况下,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工资收入支付购房款,这种情况下购买的房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且房产证只写了自己子女的名字,那这套房子就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双方父母都出了钱买房,房产证写了夫妻中一方的名字,若无其他约定,房子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所以,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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